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抗菌药物是治疗细菌感染的药物,细菌感染可引炎症,但炎症并非全由细茵引起,如病毒感染、免疫损伤、机械挤压伤、冻伤、烫伤等均可引起炎症。所以抗菌药与消炎药并非一回事。多数人甚至包括一些基层医生、药店坐堂医生也搞不清,因而导致抗菌药物滥用,既是浪费,又损害宝宝的健康。所以我给大家介绍一下治疗性抗菌药物的应用原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及血、尿常规等实验室检查结果,初步诊断为细菌感染者及经病原学检查确诊为细菌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由真菌、结核分枝杆菌、非结核分枝杆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等所致的感染亦有应用指征。缺乏细菌及上达病原微生物感染的证据,诊断不成立者,以及病毒性感染者,均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二、尽早尽可能查明感染病原,据病原种类及细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抗菌药物。
三、按照药物的抗菌作用特点及体内代谢过程特点选择药物。
四、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应根据患者病情、病原菌种类及抗菌药物特点制订。
五、疗程 抗菌药物疗程因感染不同而异,一般宜用至症状消失体温正常后72~96小时。但是败血症、化脓性脑膜炎、结核病等需较长的疗程方能彻底治愈,并防止复发。
六、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要有明确指征。
1.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需氧菌与厌氧菌混合感染,两种或两种以上病原菌感染;
2.原因未明的严重感染
3.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有效控制的感染性心内膜炎或败血症等严重感染。
4.需长程治疗,但病原菌容易对某些抗菌药物产生耐药性的感染,如结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