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纯疱疹相关介绍与防治
本病系由人类单纯疱疹病毒(HSV)所致,多侵犯皮肤黏膜交界处,皮疹为限局性簇集性小水疱,病毒长期潜伏和反复发作为其临床特征。病因
人类HSV系DNA类病毒,根据其抗原性质的不同分为两个亚型:即HSV-Ⅰ和HSV-Ⅱ。HSV-Ⅰ主要侵犯面、脑及腰以上部位,HSV-Ⅱ主要侵犯生殖器及腰以下部位。正常人可作为病毒携带者。人是单纯疱疹病毒惟一的自然宿主,70%~90%的成人皆曾感染过HSV-Ⅰ。病毒经过口腔、呼吸道、生殖器以及皮肤破损处侵入体内,潜居于人体正常黏膜、血液、唾液、神经组织及多数器官内。当某些诱发因素如发热、受凉、日晒、情绪激动、胃肠功能紊乱、药物过敏、过度疲劳、机械性刺激以及月经、妊娠等均促成本病发生,可经血行或神经通路播散。
临床表现
临床上可分为原发型与复发型两型。初发单纯疱疹潜伏期2~12天,平均6天,几乎所有的内脏或黏膜表皮部位都可分离到HSV。初次感染(不论是HSV-Ⅰ或是HSV-Ⅱ)时宿主急性期血清中无HSV抗体,常伴有全身症状,且往往比复发性疱疹明显。原发型单纯疱疹皮肤黏膜损害常需2~3周愈合,而复发型单纯疱疹的皮损大多于1周内即可消失。
1.皮肤疱疹
好发于皮肤黏膜交界处,以唇缘、口角、鼻孔周围等处多见。初起局部皮肤发痒、灼热或刺痛,进而充血、红晕,后出现针头或米粒大小簇集水疱群,基底微红,水疱彼此并不融合,但可同时出现多簇水疱群。水疱壁薄,疱液清亮,短期自行溃破、糜烂、渗液,2~10天后干燥结痂,脱痂后不留瘢痕。
2.口腔疱疹
疱疹和溃疡出现在口腔黏膜、舌部、齿龈、咽部,可波及食管。患者局部疼痛、拒食、流涎。可伴发热及颌下淋巴结和(或)颈淋巴结肿大。儿童与青年人多见。
3.生殖器疱疹
主要为HSV-Ⅱ型感染所致。生殖器、会阴、外阴周围、股部和臀部皮肤均可受累,出现疱疹、溃疡及点片状糜烂。男性多发生在龟头、包皮、冠状沟、阴茎,亦可累及阴囊;女性则多见于大小阴唇、阴蒂、阴道、宫颈,亦可累及尿道。有肛交史同性恋者可引发疱疹性直肠炎,继而出现肛周和直肠化脓性感染或腹股沟淋巴结炎。
4.眼疱疹
表现为单疱性角膜炎、结膜炎,大多为单侧性,常伴患侧眼睑疱疹或水肿及耳前淋巴结肿大。反复发作者可致角膜溃疡、浑浊,甚至穿孔致盲。在新生儿和AIDS患者中,可发生脉络膜视网膜炎。
5.疱疹性瘰疽
是原发口或生殖器疱疹的一种并发症。病毒可经手指上皮破损处进入或由于职业及其他原因而直接进入手指表皮内,疱疹病变常发生于末端指节,深入至甲床形成蜂窝状坏死;故局部疼痛剧烈,呈跳痛样,常伴有发热、肘窝和腋窝淋巴结炎。经常裸手接触疱疹患者的牙医和护士易有罹患本病的危险。
6.疱疹性湿疹
系原由慢性湿疹、皮炎等病损的患者合并HSV感染所致,易误诊为原有湿疹的加重。在皮损区及其周围皮肤突然发生病毒感染,或发生血行播散,累及其他重要脏器而致病情进一步恶化。
7.新生儿疱疹
新生儿HSV感染中的70%由HSV-Ⅱ所致,皆因出生时接触生殖道分泌物而被感染;先天性感染常是原发性HSV感染的母亲在妊娠期导致胎儿宫内感染。宫内感染的胎儿可早产,或先天畸形,或智力发育障碍,即所谓“TQRCH”综合征。新生儿感染HSV后可呈现无症状隐性感染,也可引起不同形式或不同程度的临床表现。轻者仅为口腔、皮肤、眼部疱疹,重者则呈中枢神经系统感染甚至全身播散性感染。
8.播散性单纯疱疹
播散性HSV感染多发于6个月至3岁的儿童,亦可见于原发性或继发性免疫功能低下(抑制)者。初起表现为重症疱疹性口龈炎、食管炎、或外阴阴道炎,高热、甚至惊厥,继而全身发生广泛性水疱,疱顶脐凹,同时可发生病毒血症,引起疱疹性肝炎、脑炎、肺炎、胃肠炎以及肾上腺功能障碍等内脏损害。
治疗
体表皮肤黏膜限局性HSV感染可仅采用局部用药治疗,对症状、皮损较重,或播散性感染或重要脏器受累的患者则应给予全身性抗病毒用药及相应的对症支持治疗。
1.局部治疗
以收敛、干燥,防止继发感染为主。可外用3%阿昔洛韦眼膏。若有继发感染,可用莫匹罗星软膏。糜烂渗出时,银离子凝胶、可以使皮损干燥、疼痛减轻或消失,缩短病程。
2.全身治疗
可选择核苷类抗病毒药物口服治疗。除核苷类抗病毒药物外,非核苷类抗病毒药亦可选用,如利巴韦林、异丙肌苷、聚肌胞、干扰素等,可与核苷类药物配合使用。
3.辅助性治疗
光动力PDT治疗。
预防
1.新生儿及免疫功能低下者、烫伤和湿疹患者,应尽可能避免接触HSV感染者。
2.对患有生殖器疱疹的产妇,宜行剖腹产,以避免胎儿分娩时感染。
3.安全套可减少生殖器疱疹的传播,尤其是在无症状排毒期。一旦出现疱疹皮损,即应避免性生活。
4.严禁口对口喂饲婴儿。
5.可选用HSV疫苗进行预防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