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甲亢遇上妊娠……

妊娠合并甲亢,孕妇和胎儿均有一定的危险,应按时去医院进行相关检查,及早发现异常,早期治疗,不要等到甲亢危象时再治疗,那样治疗就比较棘手而且危险性也大大增加。

         甲状腺功能亢进简称甲亢,是一种常见的内分泌疾病,妊娠期间甲亢的病因与非妊娠期间甲亢的病因基本相同,其中以Graves病最为常见。甲状腺疾病多见女性,育龄妇女也非常常见,不可避免甲亢妇女会遇上怀孕生产的情况。

  妊娠是女性的一个特殊时期,体内激素会有较大的变化和波动,特别是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β-HCG)在怀孕后逐渐升高。由于其与促甲状腺激素(TSH)有部分同源性,有类似TSH的作用,所以有些妇女妊娠期间会出现严重的妊娠反应,包括妊娠剧吐。同时正常妊娠妇女其垂体可增大,血中雌激素水平升高,随之甲状腺结合球蛋白(TBG)也升高,血清总三碘甲状腺素原氨酸(T3)、血清总甲状腺素(T4)也相应升高,这就是我们常可见妊娠妇女的化验单,甲功的结果显示总T3、T4增高的原因,但游离T3、T4应在正常范围,一般不需处理。

  如果正常妊娠妇女出现一些类似甲亢的表现,如心悸、多汗、怕热、食欲增加、体重不增时,需要判断是否有甲亢存在,还是正常妊娠反应。我们可以有很多办法来判断。如果体重不随妊娠的月数而增加、休息时脉率在100次/分钟以上、颈部增粗明显、眼球突出、化验检查游离T3、T4水平升高,就需考虑有无甲亢了。而妊娠毒症一般在妊娠20周后将会自行消失。

  一般来说甲亢妇女存在月经紊乱、经量减少或闭经,其自然生育力能力是偏低的。但也有部分甲亢患者未发现或未治疗就发现怀孕,一般认为未控制的甲亢对母亲和胎儿都会有影响。它可以使妊娠妇女发生流产、早产、先兆子痫、胎盘早剥等妊娠并发症,也会使早产儿、胎儿宫内生长迟缓、足月小样儿等对胎儿的危险性增加。另外因为母体的TRAb(TSH受体抗体)可以通过胎盘刺激胎儿的甲状腺,进而引起胎儿或新生儿甲亢。因此如果患者甲亢未控制,一般建议不要怀孕。

  如果患者正在接受抗甲状腺药物(ATD)治疗,血清总T3或游离T3、总T4或游离T4达到正常范围,停ATD或应用ATD的最小剂量,可以怀孕。如果患者在妊娠期间发现甲亢,在告知妊娠及胎儿可能存在的风险后,如患者选择继续妊娠,则首选ATD治疗,或者在妊娠4-6个月期间手术治疗。妊娠期间应监测胎儿发育。有效地控制甲亢可以明显改善妊娠的不良结果。

  ATD治疗妊娠期甲亢的目标是使用最小剂量的ATD,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达到和维持血清FT4在正常值的上限,避免ATD通过胎盘影响胎儿的发育。治疗初期每2-4周检查甲状腺功能,以后延长至4-6周。如果ATD治疗效果欠佳,对ATD过敏,或者甲状腺肿大明显,需要大剂量ATD才能控制甲亢时可以考虑手术治疗,手术时机一般选择在妊娠4-6个月。

  妊娠期应保证足够休息,保持精神愉快、食用高热量、高蛋白与高维生素的食物。由于妊娠期胎儿从母体摄取大量的钙质,而甲亢身可引起孕妇体内钙不足,所以,应多吃些含钙、磷、维生素D的食品,如乳、乳制品、豆类、骨头汤、动物肝脏、蛋类等。

  在抗甲亢的药物方面,一般前期首选丙硫氧嘧啶(PTU),目前认为PTU可阻滞T4转变为T3,且通过胎盘的能力相对较小。而妊娠中后可选用甲巯咪唑,因为其肝损害较PTU小。个人认为ATD相对是安全的,如果剂量用的小,也可以不用转换。

  妊娠合并甲亢,孕妇和胎儿均有一定的危险,应按时去医院进行相关检查,及早发现异常,早期治疗,不要等到甲亢危象时再治疗,那样治疗就比较棘手而且危险性也大大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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