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药物骤停有危险
在临床上为了维持药物在体内的有效浓度,达到治疗目的,需要连续用药至一定的次数或时间,这一过程称为疗程。在这个完整的治疗时间段内,如果随意间断用药或停药,不但影响治疗效果,还会使原有疾病复发或“反跳”,病情复杂化,甚至产生耐药性而增加治疗上的困难,严重的会因延误治疗而导致死亡。疗程的持续时间有长有短,多数以天、周计数,但有些慢性病的药物治疗疗程则较长,往往按月或年计。糖皮质激素类
如可的松、强的松和地塞米松等,长期使用可反馈性抑制下丘脑-垂体-肾上腺系统,使促肾上腺皮质激素分泌减少,从而引起肾上腺皮质萎缩或功能不全。若骤然停药可使原疾病复发和恶化,出现“反跳”现象,甚至可发生“肾上腺皮质危象”,表现为厌食、恶心、呕吐、乏力等,撤药时必须逐渐减量,缓慢停药。
抗癫痫药
如苯妥英钠、阿普唑仑等,癫痫患者服用,症状得到控制后,若突然中断使用,可引起癫痫频繁发作,甚至出现癫痫持续状态,其原因是长期用药使中枢神经系统兴奋阈值降低。所以,癫痫患者服药期间除非发生严重不良反应必须立即停药外,切勿突然中止治疗;即使需要更换药物,也应采用逐渐过渡的方法,先在原来用药的基础上,加上新药后,才将原用药物逐渐减量至完全停用,停止治疗应在半年至2年内,逐渐减量至完全停药。类似的还有抗精神病药,如氯丙嗪、氯氮平等。精神分裂症患者在服药期间,尽管已有相当一段时间没有发作,但若突然停药则会出现病情复发,因此应在症状好转后逐渐减量,并在一段时间内应用维持量。
抗高血压药
如果在血压降至正常之后突然停药,血压可在短期内急剧回升,达到或超过治疗前水平,并出现出汗、脸部潮红、失眠、易激动、头痛、恶心等交感神经活动亢进表现,严重者可发生高血压危象、脑出血等。
抗心绞痛药
如硝酸甘油等硝酸酯类药物长期服用后若骤停可致严重的心绞痛复发,甚至心肌梗死而死亡。此种停药反应可能与患者对硝酸甘油产生耐受性和依赖性有关,这类药物连续使用12周即产生耐药性,且剂量越大耐药性出现越快,此类药物间还有交叉耐受现象。长期服用心得安等β受体阻滞剂治疗心绞痛,突然停药容易出现心绞痛症状加重,导致心肌梗死与猝死,为防止停药反应,心绞痛患者撤除β受体阻滞剂时,必须小心监护24周,逐渐减少剂量直至最后停药。
抗乙肝病毒药
尤其是服用核苷类药物,如拉米夫定、阿德福韦酯、恩替卡韦、替比夫定等,要遵守长期服用的原则。在服药过程中如果突然停药,可能发生肝病的急性加重,甚至发生肝衰竭。
抗结核药
结核病属于胞内菌感染,治疗需要长程和联合用药,一般短程治疗也需要6个月,中途不得随意停药。这类药物应遵循“联合、规律、全程、适量”的用药原则,以提高治疗效果,减少治疗失败及耐药性的产生,从而减少复发。不规范的抗结核治疗极易导致结核杆菌耐药,导致全身播散型结核,给治疗带来困难。
此外,抗凝、抗肿瘤、抗糖尿病、调脂、尿路感染治疗的药物等,在症状控制后,如立即停药均可影响治疗效果,引起疾病的复发或恶化。因此,千万不能以症状改善与否作为标准随意停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