哮喘儿童有必要接种疫苗吗?
很多家长在孩子被诊断为哮喘后,常常会对哮喘儿童能否接种疫苗存在疑问。事实上,哮喘不发作时可以接种并且有必要接种。疫苗在感染性疾病的防治中起着重要作用,有助于降低感染性疾病的发生率和死亡率。小儿是预防接种的主要对象,凡列入计划免疫的疫苗都是应当接种的。预防接种有禁忌症,但大多属于相对禁忌症。有下列情况应禁忌或暂缓接种疫苗:
1.患有皮炎、化脓性皮肤病、严重湿疹的小儿不宜接种,等待病愈后方可进行接种;
2.体温超过37.5℃,有淋巴结肿大的小儿不宜接种,应查明病因治愈后再接种;
3.患有严重心、肝、肾疾病和活动型结核病的小儿不宜接种;
4.神经系统发育不正常或有脑炎后遗症、癫痫病的小儿不宜接种;
5.患有严重疾病、严重营养不良、严重佝偻病、先天性免疫缺陷或正接受免疫抑制治疗的小儿不宜接种;
6.在哮喘急性发作期不宜接种,待病情缓解再接种;
7.当孩子有腹泻时,尤其是每天大便次数超过4次的患儿,须待恢复两周后,才可服用脊灰疫苗。
支气管哮喘并不是接种疫苗的绝对禁忌症,孩子接种疫苗后不见得一定会诱发加重,只有在哮喘急性发作(出现喘息、咳嗽、气促、胸闷等症状),尤其是应用全身型糖皮质激素时应暂缓接种。但并不等于哮喘儿童不能接种疫苗,哮喘的缓解期(长期维持吸入哮喘药物)且健康情况较好时应进行疫苗接种。
另外,大量研究发现流行性感冒病毒感染与小儿哮喘发作频率增加及其临床症状加重存在密切联系,目前已得到国内外大多数临床医师的共识。2011年哮喘儿童的管理和预防指南(GINA)指出:流感疫苗可以安全的应用于鸡蛋过敏者,3岁以上的中/重度哮喘患儿应当每年接种流感疫苗。虽流感疫苗尚未列入我国计划免疫范围内,仍应倡导哮喘患儿免疫接种流行性感冒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