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前期是否用药

糖尿病前期到底要不要服用二甲双胍?来源:医脉通

《中国成人2型糖尿病预防的专家共识》中提到了糖尿病前期人群有IGT、IFG和IGT IFG三类,IFG的诊断标准定义为空腹血糖5.6~6.9mmol/l。糖尿病前期可被认为是一种标志或分水岭,如出现糖尿病前期则标志将来发生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微血管病及肿瘤和痴呆等的危险性增高。因此,应对糖尿病前期人群进行有效的管理,预防其疾病进展。  

《中国成人2型糖尿病预防的专家共识》指出:强化生活方式干预达6个月以上而血糖仍控制不佳或高血糖发展,且年轻、经济条件好、有高的健康需求及医疗条件者可考虑药物治疗。该共识的牵头负责人童南伟教授指出:目前用于治疗糖尿病前期的药物分为三类,即二甲双胍、阿卡波糖和噻唑烷二酮类。对于仅有空腹血糖受损的人群来说,首选二甲双胍,如果对二甲双胍不耐受,可选阿卡波糖或噻唑烷二酮类药物。对糖耐量受损即餐后血糖高的人,首选阿卡波糖,如对阿卡波糖不耐受,可选噻唑烷二酮类药物,如罗格列酮、吡格列酮。空腹血糖受损和糖耐量减低同时存在的人,选二甲双胍或阿卡波糖,如6个月单药治疗不达标,可联合使用。对二甲双胍或阿卡波糖都不耐受的人,可选噻唑烷二酮类药物。  

《二甲双胍临床应用专家共识(2016年版)》中对此是这样说的:二甲双胍是第一个被证明能预防糖尿病或延缓糖尿病发生的药物。能有效降低糖尿病前期人群发生2型糖尿病的风险,且具有良好的耐受性和长期的有效性。但在我国预防糖尿病尚不是二甲双胍的适应证。其中提到了DPP研究(一项糖尿病预防计划的随机对照研究),该研究结果显示,强化生活方式干预和二甲双胍(850毫克,bid)治疗,3年内2型糖尿病发生率分别降低58%和31%。因此,对糖尿病前期的干预不应仅关注药物干预手段,更多的是要告诉高危人群,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合理饮食,加强运动,对于那些生活方式干预控糖效果不佳者,可以考虑给予药物干预。2012年IDF的全球2型糖尿病指南也推荐:预防糖尿病起始生活方式干预,对于IFG、年龄<60岁的肥胖人群,可给予二甲双胍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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