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发性流产的病因及孕前管理
复发性流产在育龄期妇女中的发生率约为1%~5%,给育龄期女性造成身体和情感的双重打击。反复的清宫操作损伤子宫内膜,形成局部感染,导致宫腔粘连;多次的妊娠丢失给患者和家庭带来巨大的精神创伤,导致患者产生焦虑、紧张、沮丧等不良情绪。因此,复发性流产患者再次妊娠前急于向医师寻求帮助,然而复发性流产的病因复杂,约50%病因不明,临床诊治方面存在诸多争议,孕前管理非常棘手。因此,高度重视复发性流产女性的孕前管理,对促使再次成功妊娠并预防孕期并发症非常重要。
我国2016年发布的《复发性流产诊治的专家共识》定义为3次或3次以上妊娠28周之前的胎儿丢失。
复发性流产的病因复杂,已知的病因包括解剖因素、遗传因素、内分泌因素、感染因素、易栓症、自身免疫性疾病和不良的生活习惯。此外,仍然有大约50%的复发性流产患者病因不明,复发性流产患者容易产生焦虑、抑郁等负性心理问题,负性心理问题又导致自然流产的再次发生,形成恶性循环。
给予复发性流产患者孕前细心呵护与精神支持,对于降低流产率有一定作用。细心呵护与精神支持包括:(1 )对复发性流产患者提供专业的医学咨询。(2)给予患者心理支持。(3)提供便捷流畅的医患沟通途径,使患者能够及时得到帮助。(4)给患者充足的机会向医生倾诉自己的担忧。(5)重新树立能成功妊娠的信心。(6)早孕期应用超声等各项辅助检查,每周1次严密监测。(7)医务人员要充满关爱的对待每一位患者。
复发性流产近年来发病率有升高的趋势,病因复杂,治疗方案有限,临床处理上非常困难。因此,严格孕前对患者进行病因筛查和评估,提出合理建议,给予孕前管理和孕后指导以降低流产的再次发生率,并可防止孕期并发症的形成。但需要指出的是,也应避免对复发性流产的过度诊疗。因为复发性流产发病机制不清,需要更多的基础研究进一步阐述;在治疗方案的临床研究方面,需要大样本随机对照研究探寻具有循证医学基础的有利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