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哮喘如何应用激素:之一

哮喘以慢性气道炎症为特点,对多种过敏原等刺激因素产生气道高反应性,导致可逆性的气流受限。哮喘是儿童期最常见的慢性疾病,可导致患儿不能正常上学,经常急诊就医,甚至住院治疗。儿童哮喘的控制目标是达到哮喘良好控制,维持正常肺功能,并且尽量不要影响患儿的生长发育。因为儿童处于生长发育期,对药物治疗反应、使用吸入装置的配合程度不同,故儿童哮喘治疗较成人有所不同。

在规范化治疗中,哮喘的治疗药物分为控制药物和缓解药物,因为哮喘是与接触过敏原相关的气道慢性炎症,因此在控制药物中吸入糖皮质激素(ICS)是最有效的。对于所有年龄的儿童哮喘患者,吸入糖皮质激素是一线治疗药物。

根据不同年龄患儿的协调能力差异,选择不同的吸入装置

为患儿选择合适的吸入装置对治疗非常重要,因为不同年龄儿童的协调能力有差异,所以应选择不同的装置进行吸入治疗。

定量吸入器(MDI)配合储雾罐(Spacer)是最方便、易学的方式,既利于药物在肺内沉积,又减少了吸入糖皮质激素沉积在口咽部导致的不良反应,并且价格便宜。在急性发作期,可以使用定量吸入器配合储雾罐,或者是通过雾化装置吸入缓解药物。雾化装置的吸入效率等同于定量吸入器配合储雾罐,缺点是雾化吸入药物的剂量欠准确,并且价格较贵,装置需要定期保养。

吸入糖皮质激素的剂量选择和治疗方案优化

与成人相比,儿童哮喘患者宜使用较低剂量的吸入糖皮质激素。

≤5岁患儿的吸入糖皮质激素治疗

对于≤5岁的患儿,虽然在剂量-疗效关系上尚缺乏充分的临床研究,但是仍认为吸入糖皮质激素可以有效治疗哮喘,减少其他药物和全身糖皮质激素(ICS)的应用,并减少急性发作的次数。其有效性取决于吸入装置的选择,以及患儿能否正确使用装置。对于间歇性病毒诱发的喘息,间断全身使用或是吸入糖皮质激素的作用尚存在争议。持续使用低剂量吸入糖皮质激素不能预防早期一过性喘息的出现。

初始治疗应选择低剂量吸入糖皮质激素治疗3个月。如果采用正确的吸入技术治疗3个月后,哮喘仍未控制,最佳的选择是把吸入糖皮质激素的剂量加倍,或者在低剂量吸入糖皮质激素基础上加用白三烯调节剂。如果吸入糖皮质激素剂量加倍仍不能完全控制哮喘症状,应和患儿家属讨论治疗目标和可行性,并再次仔细评价患儿的药物吸入方式和依从性,加强环境变应原的控制,且要再次评价患儿哮喘的诊断是否正确。治疗上可以进一步增加吸入糖皮质激素剂量,或加用白三烯调节剂、茶碱或口服糖皮质激素(OCS)数周直至哮喘症状改善。

提示:对于<5岁患儿的诊断应慎重哮喘典型的症状表现为阵发性喘息、胸闷和咳嗽,但是对于<5岁的儿童,哮喘的临床表现多变,并不特异。此外,儿童期感染时咳嗽和喘息很常见,故尤其对<3岁的患儿做出哮喘诊断要慎重。对于反复出现喘息的儿童,如果父母有哮喘或湿疹病史,并自身有特异性体质,例如对食物过敏史、变应性鼻炎和变应性皮炎,要考虑支气管哮喘,可行试验性治疗或肺功能检查。

对于<5岁的患儿,需要定期评价是否需要继续治疗(每3~6个月评价1次)。季节性哮喘患儿,停用吸入糖皮质激素治疗后应该规律复诊,每3~6周复诊1次,如果再次出现症状,应该恢复吸入糖皮质激素治疗。

>5岁患儿的吸入糖皮质激素治疗

对于>5岁的患儿,使用吸入糖皮质激素控制哮喘症状,可以减少哮喘急性加重和住院的次数,能够改善肺功能和气道高反应性,从而保护肺功能,提高生活质量。在吸入糖皮质激素使用1~2周后,多数患者的症状和肺功能很快得到改善,若要更好地改善气道高反应性,需要使用吸入糖皮质激素数月之久。但是停用吸入糖皮质激素数周到数月后还会出现哮喘急性发作。

临床研究显示,小剂量吸入糖皮质激素(例如布地奈德100~200 μg/d)可以快速达到症状控制,改善肺功能。多数轻度哮喘患儿,早期使用小剂量吸入糖皮质激素可以改善症状,避免加用其他药物。部分患者需要每日使用400μg布地奈德,只有少数患儿需要大剂量吸入糖皮质激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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