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防治青光眼,“发现”是第一步
青光眼被称为“沉默的光明杀手”、“视力的小偷”,它在不知不觉中一点点地损伤你的视力,直至你的世界只剩下一片漆黑。青光眼的不被发现率会更高。而对于先天性青光眼患者,由于患者年龄、认知能力及表达能力所限,往往在发病初期及中期未能及时被察觉,从而导致病情延误甚至失明。
另外,继发性青光眼患者由于原发病症状(如眼外伤)与青光眼相互重叠而使青光眼未能早期发现,在患者不自知的情况下就造成了不可逆的视力损失。
青光眼治疗的关键在于早期治疗,而前提条件是早期发现和诊断。只有在青光眼早期,视神经损害很轻或不重的前提下,治疗才能获得较好的效果。所以,有以下情况者,应尽快到医院做青光眼排除检查,以便早期发现青光眼。
1、身体普查中被怀疑有青光眼者。40岁后,每年必须定期查眼压、眼底。
2、有青光眼家族史者。每一位家庭成员都应认真检查1次,必要时做长期的定期观察。
3、一眼诊断为青光眼,另一眼应尽早检查。
4、患有与青光眼有关的全身性疾病,如糖尿病、高血压、低血压、高脂血症等。
5、患有与青光眼有关的其他眼病,如高度近视、高度远视以及眼底出血等。
6、出现青光眼常见的症状:眼胀、头痛、虹视、视力下降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