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敏性皮肤病是如何分类的?

光线性皮肤病是光线照射皮肤后引起的急性或慢性损害。一般分为狭义的和广义的二类。前者指人们遭受了过于强烈的光能作用或因机体自身对光线刺激的耐受能力低下引起的。后者指有有些皮肤病在其发生、发展的过程中为光线促发或加重。 1.受强烈的光能作用引起的,如日晒伤。 2.由于光感物质引起的有:与食物有关的,如泥鳅-日光性皮炎、植物-日光性皮炎。与化学品。药物局部外用,如化妆品、油蔡、染料、煤焦油等,或内用如磺胺、四环素族、苯噻嗪类等。 3.长期日光照射引起的皮肤损害,如农民皮肤、海员皮肤或光线性角化病等。 4.先天遗传有关,如种痘样水疱病等。 5.与代谢有关,如烟酸缺乏症等。 由于光线促发或加重的,如黄褐斑、红斑狼疮、毛囊角化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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