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腹产手术指征
1.胎儿窘迫
指妊娠晚期因合并症或并发症所致的急、慢性胎儿窘迫和分娩期急性胎儿窘迫短期内不能经阴道分娩者。
2.头盆不称
绝对头盆不称或相对头盆不称经充分阴道试产失败者。
3.瘢痕子宫
2次及以上剖宫产手术后再次妊娠者;既往子宫肌瘤剔除术穿透官腔者。
4.胎位异常
胎儿横位,初产足月单胎臀位(估计胎儿出生体质量>3 500g者)及足先露。
5.前置胎盘及前置血管
胎盘部分或完全覆盖宫颈内口者及前置血管者。
6.双胎或多胎妊娠
7.脐带脱垂
胎儿有存活可能,评估结果认为不能迅速经阴道分娩,应行急诊剖宫产手术以尽快挽救胎儿。
8.胎盘早剥
胎儿有存活可能,应监测胎心率并尽快实行急诊剖宫产手术娩出胎儿。重度胎盘早剥,胎儿已死亡,也应行急诊剖宫产手术。
9.孕妇存在严重合并症和并发症
如合并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重度子痫前期或子痫、急性妊娠期脂肪肝、血小板减少及重型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等,不能承受阴道分娩者。
10.妊娠巨大儿者
妊娠期糖尿病孕妇估计胎儿出生体质量>4 250 g者。
11.孕妇要求的剖宫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