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腹产手术指征



1.胎儿窘迫

指妊娠晚期因合并症或并发症所致的急、慢性胎儿窘迫和分娩期急性胎儿窘迫短期内不能经阴道分娩者。

2.头盆不称

绝对头盆不称或相对头盆不称经充分阴道试产失败者。

3.瘢痕子宫

2次及以上剖宫产手术后再次妊娠者;既往子宫肌瘤剔除术穿透官腔者。

4.胎位异常

胎儿横位,初产足月单胎臀位(估计胎儿出生体质量>3 500g者)及足先露。

5.前置胎盘及前置血管

胎盘部分或完全覆盖宫颈内口者及前置血管者。

6.双胎或多胎妊娠

7.脐带脱垂

胎儿有存活可能,评估结果认为不能迅速经阴道分娩,应行急诊剖宫产手术以尽快挽救胎儿。

8.胎盘早剥

胎儿有存活可能,应监测胎心率并尽快实行急诊剖宫产手术娩出胎儿。重度胎盘早剥,胎儿已死亡,也应行急诊剖宫产手术。

9.孕妇存在严重合并症和并发症

如合并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重度子痫前期或子痫、急性妊娠期脂肪肝、血小板减少及重型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等,不能承受阴道分娩者。

10.妊娠巨大儿者

妊娠期糖尿病孕妇估计胎儿出生体质量>4 250 g者。

11.孕妇要求的剖宫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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